武漢體育學院2021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運動訓練專業、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200分;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賽艇、皮劃艇、帆船帆板、摩托艇、滑水、蹼泳:80分;田徑、游泳:70分;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網球項目55分;其它項目:60分。
2.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分別達到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3.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體育專項成績高者排名列前。
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跆拳道、舉重八個項目分男女錄取,其中排球按非自由人、自由人錄取,足球按非守門員、守門員錄取;田徑項目按田賽、徑賽、全能3類錄取;其它項目按男女混合錄取。
4.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5.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核合格的保送生優先錄取。
6.武漢體育學院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在校本部錄取結束后,從填報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按學校錄取原則錄取。
7.武漢體育學院2021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劃已在一志愿錄取完成,不再錄取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