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體育學院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原則
一、南京體育學院今年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220分,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南京體育學院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對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南京體育學院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南京體育學院今年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60分。
二、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均達到南京體育學院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 3:7 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三、南京體育學院依據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分男女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南京體育學院已完成招生計劃,不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所有運動項目均按性別分別進行招生。田徑項目按田賽、徑賽兩類分別進行招生。足球、手球項目非守門員與守門員,排球項目非自由人與自由人,南京體育學院將根據考生實際情況按比例進行招生。
五、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六、保送錄取運動員17人由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公示。
七、考生弄虛作假,或發生考試違規行為,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 33 號令)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 36 號令),取消其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