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師范大學2021年運動訓練專業單獨招生錄取原則
錄取原則
1.文化成績劃線原則國家體育總局體科字[2020]169號文件規定: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對持有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持有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證書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根據文件精神和河南師范大學考生成績實際情況,河南師范大學2021年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確定為180分。
2.專業成績劃線原則國家體育總局體科字[2020]169號文件規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由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專業成績錄取控制線。根據文件精神和河南師范大學考生實際情況,河南師范大學2021年專業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確定為65分。
3.志愿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分別達到河南師范大學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合格生源中,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按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再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田徑項目按田賽和徑賽分類錄取。
4.關于放棄錄取資格問題的處理原則 國家體育總局體科字[2020]169號文件規定: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根據文件精神,河南師范大學不接受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