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湖州職業技術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學校部委碼:12875
第四條學校校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府路299號 郵政編碼:313000
第五條 學校性質: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始終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訓,潛心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先后被評為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優秀學校、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國“1+X”證書試點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平安校園、浙江省首批黨建工作示范高校,浙江省課堂教學創新校、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浙江省雙創示范基地、浙江省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hzvtc.net.cn
招生咨詢電話:0572-2363678、2361230
傳真:0572-2363000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學府路299號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6113辦公室)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572-2363615;監督舉報信箱: jw@hzvtc.net.cn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設立招生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計劃調整按規定執行。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2021年相關政策實施新生錄取工作。
第十一條根據各省教育考試院(高招委)確定的錄取方法、投檔原則及投檔比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1.浙江省內考生學校按高考綜合改革試點辦法進行錄取。面向普通類計劃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范圍:
專業 | 選考范圍 | 備注 |
市政工程技術 | 歷史、地理、技術 | |
建設工程管理 | ||
旅游管理 | ||
智慧景區開發與管理 | ||
室內藝術設計 | ||
建筑工程技術 | 物理、地理、技術 | |
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
軟件技術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物理、化學、技術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
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
現代物流管理 | 思想政治、地理、技術 |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
電子商務 | ||
市場營銷 | ||
大數據與會計 | 思想政治、歷史、技術 | |
人力資源管理 |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生物、歷史、技術 | |
視覺傳達設計 | 物理、歷史、技術 | |
工程造價 | 不限 |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
跨境電子商務 | ||
金融科技應用 | ||
商務英語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2.對于沒有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至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當投檔總分相同時,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優先順序為:普高文科考生為語文、數學、英語;普高理科考生為數學、語文、英語。不設專業分數級差,無專業加試要求。
第十二條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三條考生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執行,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語語種。
第六章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學歷證書:學生畢業后頒發湖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專業、建筑工程技術(中外合作)專業(浙江省招生代碼:0070)學生修完學校與英方規定的課程,并考核合格,獲得雙文憑,即:湖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畢業證書和英國南埃塞克斯學院高等教育文憑。
第十五條學費與住宿費:學校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規定收取。各專業學費標準在《湖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級新生入學須知》中說明,中外合作專業新生報到時,需繳納英方院校學生注冊費用(暫定GBP300,以英方院校當年收費標準為準),繳納標準及方式隨錄取通知書寄發;學生宿舍4人間住宿費1600元/生.學年,6人間住宿費1200元/生.年。
第十六條 學校設有獎學金制度和幫困資助機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及各類社會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和愛心幫困等各類資助政策;專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報到窗口。具體辦法和程序見當年的《學生手冊》。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工作,以本章程為準;若本章程與國家或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存在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湖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