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2021年優師計劃招生簡章
北京師范大學2021年在中西部部分省份實施“優師計劃”。該計劃堅持“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面向實施省份優秀高中畢業生,擇優招收本科定向就業師范生,為實施省份欠發達地區定向培養志存高遠、樂教適教的基礎教育高素質師資和未來教育家。“優師計劃”招收的定向就業師范生在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培養,本科院校招生代碼為19027。
一、招生范圍
2021年面向安徽、甘肅、廣西、貴州、海南、河北、湖南、寧夏、青海、陜西、四川、新疆、云南等13個省份招收本科定向就業師范生。
二、報名條件
1.符合2021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2.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熱愛教育事業、立志長期從教;3.接受《優師計劃定向就業師范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和本簡章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招生計劃與專業
1.2021年計劃招生400人。根據各省份定向就業縣數量、師資隊伍需求等,確定分省招生計劃。2.招生專業為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歷史學、地理科學、思想政治教育。
四、錄取規則
1.“優師計劃”為優師專項招生計劃,實行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在高考志愿填報時,有意愿的考生需填報北京師范大學(珠海校區)優師專項計劃專業志愿。2.考生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實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3.對于進檔考生,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加分,下同)和專業志愿,遵循分數優先原則,安排錄取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無分數級差。在高考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排序規則按各省份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4.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為英語,如考生所在省份組織英語口試,須參加英語口試且成績合格。5.對于按順序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6.錄取時,不區分往屆生和應屆生,所有招生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7.身體條件須符合北京師范大學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制定的《北京師范大學 2021年招生體檢實施細則》,且滿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要求。8.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交已簽字確認的《協議書》,不提交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9.“優師計劃”招收的定向就業師范生不辦理入學戶籍遷移。10.入學后,“優師計劃”定向就業師范生不得轉為非“優師計劃”學生,可按程序在“優師計劃”招生專業內申請轉專業。
五、學生培養
北京師范大學始終秉承“學為人師、行為世范”的校訓精神,充分發揮文理基礎學科、教育科學,以及學科綜合的優勢,致力于培養具有良好的人文與科學素養、寬厚的專業基礎、開闊的國際視野、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的卓越教師和拔尖創新人才。珠海校區是北京師范大學建設“綜合性、研究型、教師教育領先的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按照學校“一體兩翼”辦學格局和“高標準、新機制、國際化”原則,打造的與北京校區同一水平的南方校區。珠海校區著力建設成為我國卓越教師培養重鎮,具有鮮明的人才培養特色。其一,構建三階段的卓越教師養成課程體系:階段一,著重培養未來教師的教育情懷,開設名師名校長引領、教育名家大講堂等課程;階段二,著重培養未來教師的教學能力,開設學科課程標準與教材研究、教學設計等課程;階段三,著重培養未來教師的職業發展與終身學習能力,開設智能智慧課堂教學實驗等選修課程。其二,加強數理、文史基礎,提升學生核心素養。本科生均分層、分類必修高等數學、數理統計類課程。其三,注重項目制學習和科研訓練,提升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促進定向就業師范生專業化、個性化的高水平發展。
六、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對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北京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注明培養校區;對符合北京師范大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七、就業服務
“優師計劃”定向就業師范畢業生須履行《協議書》約定的義務,經雙向選擇,由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縣縣域中小學任教,入編入崗,任教服務不少于6年。服務期內,可申請參加北京師范大學舉辦的基礎教育教師在職培訓項目,共享北京師范大學精品課程、在線教育資源等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獲得學科教育專家團隊的業務指導,并有機會參與學校面向基礎教育一線的教育教學改革研究和基礎教育集團組織的教學改革實踐等職后培養與培訓活動。畢業后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議書》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聯系咨詢方式
聯系電話:010-58807962 傳真:010-58800562咨詢郵箱:zsb@bnu.edu.cn招生網址:https://admission.b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