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里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復合型人才,促進學生個性化和多元化發展,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更好地服務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根據教育部《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凱里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中文名:凱里學院 。英文名:Kaili University 。學校代碼:10669。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郵政編碼:556011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六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七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部門的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教育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考生資格審查、錄取及報到等工作。
第十條 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小組的監督,并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省有關統一要求,結合學校辦學實際,計劃本年度招生100人,具體如下:
學院名稱 |
專業名稱 |
專業類別 |
招生計劃 |
學費(元/年/生)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工 |
50 |
4200 |
大數據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工 |
50 |
4200 |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2021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未就業的往屆生。
第十三條 學生可報考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
第十四條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第十五條 具體報名方式,請遵照《凱里學院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報名。
第六章 考核及錄取
第十六條 根據報名情況,采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一)免試:若報名人數不超過計劃數的直接免試。
(二)考核:若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則采取考核方式,滿分100分。
(三)考核內容
1.校內考生:考生在校四年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科基礎課、專業核心課總和成績的平均分。
2.校外考生:考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大學英語四或六級考試(或者國家組織的其他外語考試)成績占50%,面試占50%,面試考核由考生報考的專業所在學院組織進行(線上),主要考查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情況及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心理素質等。
第十七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7月20日之前,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公示預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十九條 嚴格按貴州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資助困難生的政策和措施:實行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助、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
第八章 學籍管理
第二十條 第二學士學位學制為兩年,不延長學習年限,全日制學習,納入凱里學院學籍管理。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二十一條 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按照專業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進行修讀,凡在修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發給結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 對退學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未滿一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學習滿一學年但不足兩學年退學的,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九章 復查
第二十三條 通過第二學士學位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省關于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等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
郵政編碼:556011
咨詢電話:0855―8510505、8553376
監督電話:0855-8558302
學校網址:http://www.kluniv.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adweb.kluniv.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凱里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