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財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做好內蒙古財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文件精神,結合內蒙古財經大學實際情況制定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一、基本原則
(一)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管理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選拔的原則。
(二)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三)專業志愿及專業調劑原則。內蒙古財經大學設置一個專業志愿和一個調劑志愿,考生只能勾選一個專業,同時勾選調劑志愿。學校將對未能考入第一志愿專業,但服從調劑的考生,根據其他專業剩余名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調劑錄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目前尚未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并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二)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和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注冊;
(三)報考專業須與原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進行查詢;
(四)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招生體檢標準要求。
三、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內蒙古財經大學2021年招收法學和秘書學兩個專業,共計100人(如表所示)。
202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計劃表
專業名稱 | 招生人數 | 招生專業要求 | 授予學位 | 學制 | 報名材料投遞地址 |
法學 | 50 人 | 《2020年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中非0301編號的專業 | 法學 | 2年 | cdfxydexs@163.com |
秘書學 | 50 人 | 《2020年教育部本科專業目錄》中非0501編號的專業 | 文學 | 2年 | nmgcdrwxy2020@163.com |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1年6月9日—— 6月25日18:00
(二)報名方式:考生報名在網上進行,考生將以下材料發至指定郵箱(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表中標明),無需郵寄紙質材料。
(三)提交材料: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財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掃描件。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3.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及其學信(http://www.chsi.com.cn/xlcx/)學歷認證報告掃描件。
4.學士學位證書及其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學位認證掃描件,2021屆應屆畢業生不用提供。
以上材料要求彩色掃描,清晰完整,以“畢業學校+姓名+報考專業”統一命名,材料報備不全者,視為報名無效。
五、資格審核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及報名條件,學校在2021年6月25日開始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報名材料,7月6日將初審結果及相關考試信息在內蒙古財經大學教務處網站和相關學院網站公布。
六、考試形式與內容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參加內蒙古財經大學組織的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相關考試。
(一)考試形式
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考試,由招生專業所在學院負責,采取面試形式,面試時間以招生學院為準。2021屆應屆畢業生參加面試時須持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考試內容
1.大學外語聽力及口語。主要考查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
2.專業能力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對報考專業的認知、潛在學習能力以及考生既往成績、獲獎情況、畢業論文、科研和社會實踐等情況。
七、錄取與入學
(一)錄取
內蒙古財經大學將于7月20日在學校教務處網站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后,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核通過后錄取并發放內蒙古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
(二)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延期報到者,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說明延期報到原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延期報到申請經本人及家長簽名后,掃描發送至提交報名材料的郵箱,并電話告知教務處招生辦公室。延期報到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兩周,逾期不報到者,根據教育部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學生入學以后學校將對學生進行身體和入學資格條件復查,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核驗:
1.本人簽字確認的《內蒙古財經大學2021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原件。
2.《內蒙古財經大學第二學士學位錄取通知書》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
4.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
八、學生管理與畢業
(一)凡通過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錄取的學生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學制兩年,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按照學校本科生相關管理規定統一進行管理。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專業學費按內蒙古財經大學全日制本科生標準執行。
(二)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三)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按照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發給肄業證明。
九、附則
(一)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報名及錄取資格。
(二)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教務處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
(三)本招生考試辦法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若與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最終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聯系方式
見原文 https://www.imufe.edu.cn/zsxxw/tzgg/202105/t20210525_117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