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16面向廈門市、漳州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規定
關于填報2016年廈門大學面向廈門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規定
我校關于填報2016年面向廈門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具體規定如下:
1.填報2016年廈門大學面向廈門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對象為具有廈門市(含所轄各區)戶口且在廈門市各區高招辦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
2.2016年福建省實行平行志愿填報方式,若考生選擇填報我校走讀志愿,請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在本科一批6個(A、B、C、D、E、F)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中,選擇一個填報我校走讀志愿。
3.我校將在本一批分數線上符合上述填報走讀志愿條件的出檔考生中,根據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和我校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具體招生專業計劃詳見福建省招辦編印的《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手冊》。
4.對不符合面向廈門走讀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填報了該志愿,而對錄取產生的影響,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關于填報2016年廈門大學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規定
我校關于填報2016年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具體規定如下:
1.填報2016年廈門大學面向漳州市招收走讀生志愿的對象為具有漳州市(含所轄各縣、市、區)戶口且在漳州市各縣、市、區高招辦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
2.2016年福建省實行平行志愿填報方式,若考生選擇填報我校走讀志愿,請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在本科一批6個(A、B、C、D、E、F)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中,選擇一個填報我校走讀志愿。
3.我校將在本一批分數線上符合上述填報走讀志愿條件的出檔考生中,根據公布的招生專業計劃和我校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具體招生專業計劃詳見福建省招辦編印的《福建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手冊》。
4.對不符合面向漳州走讀志愿填報條件的考生填報了該志愿,而對錄取產生的影響,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