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報考浙江財經大學的激勵措施
一、優秀生的專業激勵措施
第一批以平行志愿(不含征求志愿)報考的浙江省進檔考生,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5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6000名者,學校確保其在所填的第一專業志愿就讀;高考總分文科排名列全省前1900名、理科排名列全省前8000名者,學校確保其在所填的前三個不同的專業志愿之一就讀。
二、新生獎學金激勵措施
學校面向錄取的2016級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錄取的新生設立“雙財”獎學金:高考成績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理科前500名,文科前2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10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理科前800名,文科前5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60000元;位居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重點批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80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30000元。
浙江省第一批平行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的文、理科各前10名的新生,可獲獎學金人民幣8000元。其他省份第一批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位居我校當年錄取的文、理科第1名的新生,可免除大學第一年學費。
以上獎項均不累計,獎金以最高等額為準。
三、轉專業和修讀雙專業雙學位
根據學校現行的轉專業制度,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3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分別安排在第2、3、4學期,主要針對品學優良,并為發表論文、競賽獲獎等有某些特長的學生提供了轉專業的機會。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的學生經本學院同意,擬轉入二級學院考核,經全校公示后,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轉出的人數不超過該專業同年級學生人數的30%。
學校為了充分發揮學校學科專業的整體優勢,實行各學科專業間的交叉滲透,鼓勵學有余力的學生在學習第一專業的同時,攻讀另一個本科專業和學士學位,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學分,可取得相應的證書,為您畢業后從事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特長學生激勵措施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教育階段已在下列項目獲得獎項或稱號,且符合省招委等六廳局關于調整高考加分政策文件(浙高招委〔2010〕5號)規定資格的浙江省高中應屆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的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報考我校者,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志愿:
(1)見義勇為和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2)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3)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集體項目獲獎者須是第一作者。
(4) 除“三模三電”和定向比賽外,參加重大國際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和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