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藝術學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適用于省外考生)(五、政審、體檢及錄取)
五、政審、體檢及錄取
(一)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負責對考生進行政治思想品 德考核和健康檢查。
(二)我院作為教育部確定的 “31 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 之一,自行劃定本院在全國各省區招生錄取時的各藝術類專業文化最 低控制分數線,在錄取前報有關省級招辦或招生考試院備案。
(三)專業成績分省排名,分省劃線(具體時間請關注當地招辦 相關通知),專業合格線由我院根據各專業的特點自行確定。
(四)我院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為提前批,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 愿先后錄取(即第一志愿第一專業不能滿足錄取要求時,按第一志愿 第二專業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投檔,以此類推。當所有專 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 的相關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專業成績達到合格線、 文化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根據各專業錄取原則,參照考生 填報志愿,德、智、體、美全面考核后,按計劃擇優錄取。
(六)各專業錄取線文理相同,且無級差。
(七)新生入學 3 個月內,學校按照教育部規定對其進行全面 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 取消入學資格。凡高考違紀舞弊或弄虛作假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 查實,立即取消學籍并退回原籍,情節惡劣者報請有關部門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