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規則(景德鎮陶瓷大學2017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招生簡章)
六、錄取規則
根據我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的培養特點,錄取辦法規定如下:報考我校第一志愿優先的原則,不分文理科性質,在報考我校專業合格且達到最低文化分數線的考生中(我校語文、英語有單科要求:語文70分以上,英語65分以上;江蘇省考生因語文單科滿分160分,其語文單科要求75分以上;英語單科滿分120分,其英語單科要求52分以上),以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錄取總分,按錄取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果錄取總分相同,按專業總分、語文、英語的科目順序排序。我校按分數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錄取總分折算公式:錄取總分=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70 +文化課成績總分÷文化課滿分×30。具體錄取辦法可以查詢我校校園網刊載的《景德鎮陶瓷大學2017年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錄取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