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監督機制(江南影視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十一、監督機制
1.學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指導、學院黨政領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學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院長擔任組長,加強對提前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提前招生的每一個環節。
3.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提前招生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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