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南京曉莊學院2017年“專轉本”自主招生考試錄取章程)
七.錄取辦法
按照通知的文件精神,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按考試科目成績累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我校將于3月4日前將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廳學生處,經省教育廳審核后,確定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省教育考試院打印錄取名冊,學校發錄取通知書。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大賽,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且獲得參加選拔資格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我校將優先錄取。學生獲獎證書和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所在學校印章后,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收齊后報送我校(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弘景大道3601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