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 2021 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1〕9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232 號)文件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3027,浙江省招生代碼:0056
第三條 辦學性質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五條 辦學地址: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組織機構。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命題考務組、安全保衛組和紀檢監察組。
第七條 職責分工。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校高職擴招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并決定選拔和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辦公室負責編制高職擴招招生章程,負責咨詢與錄檢工作。命題考務組負責職業適應性測試工作。安全保衛組負責招生整個過程的安保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測試、錄取等過程的規范性,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投訴電話:0571-85076588)。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企業員工和基層農技人員等群體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2021年在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第九條 招生計劃:高職擴招招生計劃100人(最終招生計劃視報名情況在專業間調劑),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專業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學費(元/人·年) |
工商企業管理 | 50 | 3年 | 15800 |
大數據與會計 | 50 | 3年 | 15800 |
本批次生源學生學校不安排住宿,走讀期間食宿費用和來往交通費用自理。
第五章 報名方式
第十條 報名與志愿填報: 9月29日-10月12日通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https://www.zjzs.net)報名系統報名與填報志愿。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如實錄入報名信息等。報考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十一條 現場確認及繳費:10月21日上午8:30-11:00,已完成網上報名且第1志愿填報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須來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繳費等手續。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本省戶籍考生提供在浙務工證明進行現場確認。簽訂誠信報考承諾書。
繳納職業適應性測試費用140元/人,并領取準考證。
不進行現場確認和繳納測試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還。
現場確認地點: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第六章 測試方法
第十二條 測試對象:凡填報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的考生,需參加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學校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測試工作:測試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
1.測試形式:筆試。
2.測試內容:語言理解與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職業認知及職業素養等。
3.測試分值:總分為100分。
第十四條 測試時間:10月21日下午14:00-16:00開始。考生憑身份證與準考證參加考試。
第十五條 測試地點: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內(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第七章 錄取流程
第十六條 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錄取到填報專業志愿的考生,按服從專業調劑志愿錄取,承認專業第一志愿成績。院校第二志愿和院校服從調劑生源承認院校第一志愿成績,折算為百分制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專業剩余招生計劃的100%錄取。
擬錄取人數不足25人的專業,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在專業間進行調劑。
第十七條 擬錄取結果報經省教育考試院備案,經審核后辦理相關錄取手續并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 培養模式
第十八條 培養模式: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學校根據高職人才培養目標、結合高職擴招生源特點,制定相應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采用集中教學和分散教學相結合,學校學習和企業實習相結合,線上教學、學習與線下教學、學習相結合的教學模式組織教學。
第十九條 證書發放: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頒發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本培養模式的高職擴招學生不能轉入其他培養模式的專業學習。
第九章 入學與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 被錄取的新生,應按學校規定要求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二條 新生體檢:被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錄取的考生,入學時需進行體檢。體檢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制定高職擴招政策,討論決定重大招生事宜。根據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高職擴招監督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按照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實施監督,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五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報考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擴招,如有違規行為,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處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6號(節選):“第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等,騙取報名資格的;
2.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學校高職擴招招生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學校網址:http://www.zjczxy.cn
學校招生網:http://zs.zjczxy.cn
通訊地址:杭州市西湖區小和山高教園區留和路525號
郵編:310023
聯系電話:0571-85076777
傳 真:0571-85076628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見學校招生網站。所有招生信息與通知,均通過學校招生網(http://zs.zjczxy.cn/)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學校招生網站,并保持報名手機暢通。
第三十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