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錄取(臺州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八、錄取
(一)志愿填報
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各專業入圍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填報我校三位一體志愿,且報考專業必須與入圍的專業對應,否則無效。我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
(二)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評價成績×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其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往屆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
成績計算時按照四舍五入法進行,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數字。
(三)錄取辦法
1.文化成績要求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2.分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擇優錄取。
3.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高考文化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若某一個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該專業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5.其他要求:英語(師范)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