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試與選拔(寧波大紅鷹學院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五章 考試與選拔
第九條 書面評審: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書面評審,根據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含學習能力、社會實踐、競賽成績、榮譽證書以及個人陳述情況等),由專家對書面材料進行評分及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名單。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對提供材料有弄虛作假的學生實行一票否決制。書面評審結果將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書面評審通過的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考生,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直接進入學校綜合測試,不占通過書面評審的人數比例)
書面材料評審成績(滿分100分)=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滿分100分)×7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滿分100分)×30%。
第十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資格確認:
1.網上確認
在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網上確認流程”的要求進行繳費、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4月9日至4月16日,需用A4紙張打印)。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才能參加學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
2.繳費
(1)繳費標準:我校三位一體綜合素質評價測試報名考試費為110元。
(2)繳費方式:報名系統中顯示“初審通過”的考生,于4月8日至4月16日通過網上繳費方式進行繳費。方式一:直接登錄我校網上繳費平臺jf.nbdhyu.edu.cn;方式二:通過登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點擊報名繳費,進入網上繳費通道。用戶名:身份證號,密碼:身份證后六位。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網上繳費,也可在考試當天現場繳費。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由綜合測試和素質特長兩部分組成。
(1)我校的綜合測試以面試為主,其中工業設計專業增加美術基礎測試環節,綜合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綜合素質和專業素養,綜合測試時間安排在4月15-16日進行。
(2)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科技創新、語言、體育、藝術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可獲得素質特長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的,可累計,最高為10分。素質特長以考生提供的獎狀、證書為主要依據,一般不進行現場展示。
序號 |
類別 |
競賽(項目)名稱 |
獲獎等級 |
計分 |
備注 |
1 |
學科競賽類 |
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
國際或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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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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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科技創新類 |
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活動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省級三等獎以上(含)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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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不含外觀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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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語言文學類 |
正式出版文學專著 |
10 |
須以第一作者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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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中學生作文比賽(含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小學生創新作文大賽,中國中學生作文大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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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 |
全國三等獎以上(含)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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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創新英語大賽 |
全國優勝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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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體育特長類 |
省體育局審核批準 |
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教育、體育部門舉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八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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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比賽前八名 |
5 |
||||
5 |
藝術特長類 |
全國中小學生藝術展演活動、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文化廳主辦的中學生藝術賽事 |
全國性比賽前三名 |
10 |
限個人項目 |
省級比賽前三名 |
5 |
||||
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 |
A級 |
10 |
不限高中階段 |
||
B級 |
5 |
第十二條 綜合素質評價測試結束后,根據學校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10分)=面試成績(100分)+素質特長(10分)。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