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招考方向:聲樂演唱(上海音樂學院2017年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各專業考試科目與內容 ...)
九、招考方向:聲樂演唱
報考要求:
1、身心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得低于 1.70 米,女生身高不得低于 1.60 米(專業成績前三名者及少數民族 聲樂演唱專業考生,身高標準可適當放寬),裸眼視力不得低于 0.5。
2、有較好的音樂基礎(能視唱五線譜,懂得和掌握基本的樂理知識),有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基礎(不作為考試內容和項目), 口齒清楚,普通話標準,嗓音條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
3、能較完整地演唱中外藝術歌曲和歌劇選段,具備良好的演唱氣質和歌唱素養,音準、節奏感、語言感、音樂感好,音樂 記憶力強,歌唱發聲方法基本正確。
考試內容
▲ 專業初試
1、美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三首中國歌曲(可以是“五四運動”以來的創作歌曲或民歌)、三首外國歌曲(可以是藝術歌曲或 歌劇詠嘆調)。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中外歌曲各一首)。
2、民聲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備考歌曲六首:民歌、中國歌劇片段、戲曲或改編戲曲,每類至少一首。考生自選演唱其中兩首(不同類型各一首)。 注:不得自帶伴奏。
▲ 專業復試(自帶伴奏,如考生未攜伴奏人員,則統一安排伴奏教師。)
1、美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備考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2、民聲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3、少數民族聲樂演唱
(1)考生自選演唱一首(不得重復初試的曲目)。
(2)主考教師在自報的六首歌曲中指定一首。
▲ 三 試
1、樂理(考試時間 90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樂理”考試大綱。
2、視唱練耳(其中“聽寫”考試時間 45 分鐘) 考試要求詳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