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嘉興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錄取規則
六、錄取規則
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規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執行。
1. 考生總分的計算 考生總分 =高中段學業折算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總分滿分為350分。
2. 擬錄取與備錄考生 按專業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以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數的2倍劃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總數,其中擬錄取考生和備錄取考生各為計劃數的1倍。
招收普高畢業生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折算成績、高中學考成績中語文、數學、英語成績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高中階段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或選修課程成績為優良的,在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折算成績,職業技能統考成績中技能操作成績、理論知識成績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
若某個專業參加考試人數低于計劃數的120%(含)時,該專業按參加考試人數的80%(含)比例進行擇優錄取,遇小數進位整數。
3. 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公示 凡被我院擬錄取與備錄取的考生信息于4月20日在學院招生網公示,公示期間接到舉報,必將及時核查并作出處理意見。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公示后如無疑義,學院按規定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具體錄取操作詳見省考試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日程安排》,學院將及時公布于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zjw.jxvtc.edu.cn。
4. 正式錄取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省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并按省考試院相關規定進行操作選定錄取學校,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已被我院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單考單招錄取。錄取名單于5月17日~30日在學院網站與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同時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