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_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其它
第九章 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參與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七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嚴肅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 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八條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九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獎助學金設立情況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人;浙江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人 ;國家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人;國家二等助學金2500元/年/人。
學院一等獎學金2000元/年/人;學院二等獎學金1200元/年/人;學院三等獎學金800元/年/人。
第 二十二 條學生轉專業的具體條件根據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招生咨詢
第
二十三
條學校招生部門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
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1. 登陸學校網站(http://www.guangshaxy.com)查詢。
2. 學校網上招生咨詢平臺:http://www.guangshaxy.com/Category_1497/Index.aspx
3. 咨詢電話:0579—86668888。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中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經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浙江廣廈建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