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_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其它
第八章 招生監督
第十四條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提出申請,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七條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八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8000元/年·人;國家勵志獎學金獲得者,獎勵5000元/年·人;國家一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4000元/年·人;國家二等助學金獲得者,獎勵2500元/年·人。
學院設立“萬向教育基金”升學獎學金,資助一定數量的品學兼優的學生“專升本”學習。基金為獲得國內“專升本”入學資格的學生提供人均2.4萬元的資助;為獲得國外(或境外)“專升本”入學資格的學生提供人均30萬元的資助。
第二十一條勤工助學
學院設有一定數量的固定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6000元/年·人。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571)871540008717181687171809
傳真:(0571)87154000
網址:http://zs.wxpoly.cn
E-mail:zswxxy@163.com
咨詢地點:杭州花塢路3號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6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