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_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其它
第七章招生監督
第二十六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院申請報考,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提前招生報考資格的,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已被我院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八條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條款規定處理??忌邢铝星樾沃坏模鐚嵱浫肫淇荚囌\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九條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條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發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疲ǜ呗殻┊厴I文憑。
第三十一條學院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費,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本校同專業其他高職生相同。
第三十二條學院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新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三十三條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方式如下:
現場咨詢: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
通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袍江經濟開發區世紀東街770號
郵政編碼:312088
咨詢電話:0575—88068177
傳真電話:0575—88157111
監督舉報電話:0575-88378098
網站咨詢:http://www.znszy.com/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