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試辦法_安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七、考試辦法
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文化素質考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學校組織。
學校從達到“文化素質測試”資格線上的考生中,分別按照兩類考生招生計劃1:3確定測試名單,參加由學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普通高考報名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
1.測試方式為面試,采用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
2.測試內容:道德判斷和情感價值觀、思維能力、生活常識及對學校和專業的了解。
3.測試的結論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二)對口高考報名考生職業技能測試
1.測試方式為面試,采用專家提問、考生現場解答。
2.測試內容:道德判斷和情感價值觀、職業技能、職業興趣及對學校和專業的了解。
3.測試的結論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兩種。
(三)參加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總分在260分以上的考生或具有護士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經本人申請視為測試結論合格。申請人須填寫《安徽醫專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校內測試合格申請表》(http://zsw.ahyz.cn分類考試招生專欄下載),于2017年4月7日前到學校招生辦辦理申請手續,并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逾期提交材料不予認可。
(四)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4月8日
地點:合肥市經開區芙蓉路632號(芙蓉路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