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安排、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報考指南(面向報考現代學徒制專業考生) ...)
時間安排、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
六、考試形式和錄取方法
(一)普通高中畢業生的考試形式
1.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
2.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二)文化素質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面試的方式。
(三)根據筆試成績和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按照1:1.5的比例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入圍考生名單。
(四)錄取辦法按不低于學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五)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六)報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報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