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報名考試及錄取規則_池州學院2017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第四章報名考試及錄取規則
第九條報名
(一)招生對象
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中等技工學校,下同)的應歷屆畢業生(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或學歷,不含普通高中舉辦的綜合班),包括具有中職學歷的農民工、退役士兵、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失業人員等。
(二)報名條件
考生參加2017年高考平臺報名通過后,方可參加我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每位考生可選擇一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報考,不得兼報多個專業。
(三)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安排:
(1)信息采集:根據安徽省考試院相關規定,考生于規定時間到縣級招辦或報名點打印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基本信息表。
(2)現場確認:報考我校的考生,3月6日- 7日(9:00—17:0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我校進行報名,報名時需要提供報名點打印的《考生報名信息表》1份和出示考生身份證(或復印件)。經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報名確認時繳費。
(3)準考證領取:考生于3月24日9:00—17:00到我校教務處領取,技能測試安排情況見通知。
(四)繳費現場繳納考試報名費120元/生。
第十條考試
1.考試科目和總分:考試科目為“文化課+專業課+專業技能測試”,總分750分,其中文化課300分(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60分)、專業課200分,技能測試250分。
2.考試內容依據《2017安徽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綱要》。
3.命題:文化課由省統考,專業課和技能測試由我校自主命題。
4.考試安排如下:
序號 |
時間 |
考試科目 |
地點 |
1 |
3月19日 |
文化課 |
省統考 |
2 |
3月25日9:00-11:30 |
專業課 |
池州學院 |
3 |
3月25日下午-26日 |
技能測試 |
池州學院 |
第十一條 成績查詢
1.考生可于4月1日后登陸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czu.edu.cn/)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義的,可登陸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查分申請表(見附件4),并由考生所在學校統一登記(或所在市教委職教部門簽署意見)并蓋章后,于4月5日11:30前傳真到池州學院教務處(0566-2748627),逾期不予辦理。
2. 4月6日學校統一組織查分,查分僅限于答卷是否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查分過程中,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經核查有誤的通知考生,核查無誤的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鼓勵政策
近三年來(含2014年)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獲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聯合主辦的但未納入當年國賽項目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3名且為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經我校面試合格,可直接錄取。
符合免試政策的考生,需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2017年池州學院對口招生加分(免試)申請表》(附件2),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申請表交當地市教委職教部門審查,并在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蓋章。考生將考生報名信息表和經蓋章確認后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申請表于3月7日16:00前交我校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于3月8日14:30參加面試。面試通過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未被直接錄取的考生,可參加3月19日和3月25-26日的考試,總分加10分,加分項目不累計計算。
免試入學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負。
注:免試考生必須參加2017年中職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并獲得考生號的考生方可申請。
第十三條錄取
根據省有關文件要求及實施細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
2.優先錄取免于參加文化課、專業課和技能測試考試且面試合格的考生。
3.技能測試不得低于150分,文化課最低控制線不低于180分,所報專業必須達到規定最低分數要求。
4.根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文化課、專業課、技能測試。
5.各專業錄取的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6.擬錄取學生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czu.edu.cn/)公示一周后報省考試院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錄取工作于4月15日前完成。考生可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池州學院招生信息網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與普招的錄取通知書同時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