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違規處理_馬鞍山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八章違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考生在報名期間提供虛假信息、考試期間存在違規違紀等情況,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處理,并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第二十五條考生在報名期間提供虛假信息、考試期間存在違規違紀等情況,一經查實將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處理,并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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