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合成與發布、錄取、相關事宜、聯系方式_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成績合成與發布、錄取、相關事宜、聯系方式
十四、成績合成與發布
1.成績合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
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5%)+“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25%)+“面試”成績(50%)。
其它專業:
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50%)+“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50%)。
2.成績發布
考生成績(除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面試成績)將于4月11日起在我院“招生信息網”發布。
十五、錄取
1.錄取規則
(1)按照總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按照專業優先原則,依據公布的計劃數(對口升學招生專業扣除免試通過的錄取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第一志愿無法滿足的,進入第二志愿,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均不能滿足的,服從調劑者錄取到相關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2)當測試成績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的順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預錄取
學院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和錄取規則進行預錄取,于4月17日起公布預錄取名單并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預錄取名單上傳省考試院備案。
3.考生確認
所有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4.錄取查詢
考生登錄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查詢(以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時間為準)。
5.通知書發放
考生確認后,學院到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另行通知。
十六、相關事宜
1.為確保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平穩順利,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指導、監督下,具體任務由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與實施。
2.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參與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對錄取結果存在疑惑的考生,可通過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申訴,學院紀檢監察部門電話:0551-63411278。
3.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考生入學后與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時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學費、住宿費按照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4.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對考生在分類考試招生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5.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是普通高考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類人員要嚴格規范執行工作紀律。對考試、錄取中發生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要求執行。
十七、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合肥市太湖東路22號,安徽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230051
2.聯系電話:0551-63444228(招生辦公室),周老師;
0551-63413589(值班電話),吳老師、余老師;
3.傳真:0551-63444228(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