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_深圳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方案
六、錄取辦法
1.學校按不低于考生入學測試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考生在其所報考的專業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從高到低錄取(成績均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合格者(普高考生低于60分,中職考生低于90分)不能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2.物聯網應用技術和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在考生網測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算總分,按不低于150分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分專業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單科數學、語文、英語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未參加相應專業網測或網測不合格的,不能錄取。
3.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4.
免專業技能考核及免考“技能證書”資格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在校期間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如所學專業與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大類相對應,且所獲獎項與計算機應用技術相近,在畢業兩年內,經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我校公示后,如參加文化基礎考試且考試成績達到專業職業技能考核入圍資格線,即可直接錄取,不再參加職業技能考核。此類考生學校不另行安排計劃。
凡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大類相對應,且獲得與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相關的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學校在校生,可獲得免考“技能證書”的資格:
符合免職業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證書”資格的中職考生,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必須與報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則無效。同時,在領取準考證時驗證獲獎證書原件。學校將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測試),根據認定(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免職業技能考核或免考“技能證書”,并將結果報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5.已被我校自主招生正式錄取的考生,可同時參加高考,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能參加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也不得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專科層次錄取資格(含普通專科和高職院校),即取消我校自主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我校,也不得參加其他高職高專層次的錄取。未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也可以參加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為錄取依據的高職分類考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