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規則_黃山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錄取規則
1.符合條件的免試生經審核、確認、公示后優先錄取。
2.在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考生中,依據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免試生優先錄取,退役士兵優先錄取)。專業錄取原則按照專業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實施退役士兵招生計劃單列,單獨招生錄取,具體辦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安徽省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單獨招收退役士兵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教辦〔2016〕33號)執行。
4.體檢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