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九、錄取
(一)錄取規則
預錄取時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優先”的原則。若不能滿足考生志愿專業,則按照考生專業志愿服從進行調劑,若未填報志愿服從,在征求考生意見的基礎上錄取到缺額專業或不予錄取。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普通高考報名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順序,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對口升學考試報名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順序,職業技能測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二)錄取時間安排
1、2017年4月17-23日在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
2、2017年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