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規則_安慶醫藥高等專科學校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九、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文件精神,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考核德、智、體、美的表現,擇優錄取。
2、錄取時,按照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分(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優先、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以下兩種情況不予錄取:
(1)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專業,不服從調劑到其它專業。
(2)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專業,考生愿意服從調劑,但其它專業已經錄取滿額。
3、預錄取的考生信息于4月15日在我校網站公示。
4、考生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
5、錄取完成后我校將通過中國郵政EMS,盡快寄發錄取通知書。
6、各專業均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7、新生報到入學后不得申請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