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錄取_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第七章錄取
第十八條在安徽省教育廳指導下,學院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分類考試招生改革試點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分類考試招生的錄取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依據考生的測試成績排序,按1:1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線,按照公布的分類考試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進檔的考生根據測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進行錄取,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其專業服從志愿錄取。
第十九條若考生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以下原則劃定:考生按文化課考核總成績排序,文化課考核成績仍相同時按單科考核成績排序,單科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英語。學院根據錄取原則預錄取后,2017年4月24日前將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審核通過后,辦理錄取手續。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認錄取結果,隨后,學院將最終錄取結果在安徽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http://www.ahptc.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