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招生錄取規則_安徽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十二、招生錄取規則
(一)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遵循“公開競爭、公開選拔、公開透明”;堅持行政牽頭,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的原則。堅持按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原則,學院根據生源質量,按不超過學院分類考試招生計劃1:1比例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第一類普通高考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偝煽?“文化素質成績”+“學院測試成績”);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按服從志愿錄取,沒有服從志愿,按退檔處理;考生總成績相同,以文化素質成績高者優先;考生總成績且文化素質成績均相同者,理科考生以文化素質中數學成績高者優先,文科考生以文化素質中語文成績高者優先。
第二類對口升學考生按學院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預錄取。
(二)分類考試工作嚴格按《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號)、《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印發《安徽省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體檢要求:參加2017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要求。
(四)分類考試工作嚴格執行國家“陽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績、預錄取名單公示時間:2017年4月16日~4月22日;2017年4月24日前將預錄取名單報安徽省教育考試院。
(五)考生確認
1、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同時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預錄取的考生只能選擇一所院校確認錄取,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預錄取但未網上確認的考生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3、放棄錄取資格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4、被我院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5、錄取結果于2017年5月15日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