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考試_滁州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報名、考試
八、報名
(一)報名條件
1.考生必須是已參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中職畢業生升學考試(原對口招生)報名并取得考生號的考生。
2.身體健康,參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要求。
3.音樂表演(航空乘務方向)和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4.遵紀守法,成績合格。
(二)報名時間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
(三)報名地點
考生在原報名點登陸http://gkbm.ahzsks.cn報名。考生在報名的同時須填報院校志愿,自主選擇報考不超過6所高職院校。
九、考試
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評價方式。
(一)考試科目考試科目為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
1 、 “ 文化素質 ” 考試
(1) 考試組織:“文化素質”考試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考試,考場由省考試院統一編排,考試由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考點設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考試實施及相關考務工作按《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手冊》(皖招考〔2016〕11號)有關規定和附件4執行。
(2)考試內容:含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內容。卷面分值為300分,其中語文、數學每科120分,英語60分。采取合卷筆試的方法進行考試。
(3) 考試時間:3月19日上午9:00-11:30
(4)考試地點:考點設在各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所在地;
2 、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考試 合格者,中職學校考生參加我院的職業技能測試,普通高中考生參加我院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1)測試組織:“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由各我院負責組織實施。我院將嚴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試(測試)標準和辦法,在院紀委的全程監督下規范組織考試(測試)。
(2)測試內容
1)中職畢業生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如下(分值為300分):
①教育類專業(學前教育、小學教育):朗誦(朗讀)、講故事、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項(提供鋼琴,其余伴奏帶、樂器等自備);
②衛生類專業(護理、助產、醫學檢驗技術、康復治療技術):穿脫隔離衣、ABO血型鑒定、按摩手法任選一項;
③財經類專業(會計、電子商務):面試,考核綜合判斷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人際溝通能力;
2)高中畢業生各專業技能適應性測試項目如下(分值為300分):
面試,考核綜合判斷能力、表達能力、應變能力、人際溝通能力;
3)跨專業報考的中職考生專業技能考核項目:同高中畢業生
4)音樂表演(航空乘務)、高速鐵路客運乘務由合作企業面試,音樂表演(航空乘務):形體五官、舉止風度、動作反應、普通話表達能力、才藝展示,面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統一組織的民航體檢;高速鐵路客運乘務:普通話、形體。
(3) 測試時間:4月8日、9日
(4)測試地點:考點設在滁州城市職業學院(滁州市醉翁西路101號),由我院招生考試組負責組織各個系實施。
(5)測試費用:除高速鐵路客運乘務和音樂表演(航空乘務)兩個專業外,其他專業免收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費用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備注 |
文化素質考試 |
3月19日上午 9:00-11:30 |
語文、數學、英語合卷 |
職業技能測試 職業適應性測試 |
4月8日、9日 |
測試內容見上 |
(二)考試違規處理程序和辦法
高等職業院校分類考試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考試中發生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的要求規范執行。
(三)評卷
1、“文化素質”考試的評卷工作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
2、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評卷(評分)工作由我院組織。
(四)職業技能測試免試及附加分項目(校企合作專業除外)
1.職業技能測試免試條件:
近三年來(含2014年)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考生、獲安徽省教育廳主辦或聯合主辦的但未納入當年國賽項目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3名且為一等獎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填報學校志愿,可免試。
2.加分條件
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或市賽一等獎及以上的,或獲得縣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在職在崗的,或工作滿3年且具有相關專業高級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應專業,總分可加10分,加分項目不累計計算。
3、符合職業技能測試免試及加分條件的考生,須是完成分類考試招生網上報名、填報專業志愿、參加省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合格者,須填寫《滁州城市職業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免試申請表》,并于4月5日前將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掃描件寄送至學院招生就業處。
4、免試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弄虛作假,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執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五)劃線
1、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數和考試成績等因素,省考試院劃定“文化素質”考試合格分數線。
2、“職業技能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合格分數線由我院自行確定。
(六)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40%+職業技能測試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60%+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