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
概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學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意見》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7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7﹞2號)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771
第五條學校地址:陽江市江城區東山路213號
郵政編碼:529500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符合畢(結)業條件者,頒發普通大專畢(結)業證書,并報廣東省教育廳電子注冊。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陽江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領導、監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自主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監督與申訴辦公室,對自主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自主招生錄取期間負責對招生工作監督、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