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規則辦法_安徽林業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七、錄取規則辦法
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廳領導下,由我院統一組織錄取,所有專業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統一錄取。
1
、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總成績按1:1.2的比例劃定錄取控制線。
2
、錄取原則
按同類考生“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安排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從高分到低分優先滿足專業志愿。
若某專業招生數不足,我院可在招生專業計劃內相互調劑。
3
、錄取確認
⑴
學院預錄取
2017年4月12日—18日,學院公示預錄取名單。
⑵
考生錄取確認
2017年4月27日—28日被我院預錄取的考生登陸高考報名網站進行錄取確認,未在規定時間選擇我院進行錄取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選擇我院進行錄取確認的考生即被我院正式錄取,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