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考試、錄取_安徽科技學院2017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考試、錄取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格檢查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關規定執行,由畢業學校所在市教育局組織實施。考生入學后,學校將組織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入學資格。
八、考試
1.考試內容為“知識+技能”,以教育部頒布的現行教學大綱為依據。其中,文化課考試內容參照全省統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類考試招生和對口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考試綱要》;專業理論考試及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參考新修訂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對口招生專業理論和技能測試考試綱要(2017年版)》。
2.知識部分考試科目包括文化課和專業理論,總分為500分。其中,文化課考試實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合卷,滿分300分(其中語文、數學各120分,英語60分)。
3.專業理論滿分200分。
農林牧漁類考生,化學部分試卷必答,種植專業基礎和養殖專業基礎部分二選一作答,在現場報名時考生需書面予以選定。
旅游服務類考生,可以任選旅游概論或食品營養與衛生部分試卷作答,在現場報名時考生需書面予以選定。
專業技能測試總分為250分,計入總分。150分及以上為合格,150分以下為不合格。其中:農林牧漁類考生在現場報名時需書面確定專業技能測試項目。
4.考試時間
5.考試地點
專業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考試地點設在安徽科技學院(鳳陽校區)。
6.查分
考生可于3月31日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測試考試成績。考生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可登陸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專區”下載對口招生考試查分申請表,并由畢業學校簽署意見,于4月1日17:30前傳真至我校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由我校匯總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統、錯統,寬嚴不查;經核查有誤的通知考生,核查無誤的不予通知。
九、錄取
1.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4月7日確定擬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5天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2.志愿設置:農林牧漁類考生可以填報六個專業志愿及服從志愿,旅游服務類可以填報一個專業志愿。
3.錄取控制線: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最低控制線按照招生類別計劃總數的2倍劃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必須合格。
4.錄取原則:文化課達到最低控制線、專業技能成績測試合格,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按考試成績總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考試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理論、專業技能測試、文化課。
5.符合免試錄取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2017年安徽科技學院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見附件),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申請表格交市(含省直管縣)教育局審查,并在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蓋章。考生將考生報名信息表和經蓋章確認后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申請表于現場報名時交我校審核。審核通過后,于3月10日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
6.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印制,將于8月初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通知書一并發放。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