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_銅陵學院2017年面向中職畢業生對口招生章程
九、錄取
1.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我校組織實施,4月7日確定初步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5天后,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擬錄取考生名單,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2.錄取控制線:文化課(語文、數學、英語)總分不低于180分。
3.錄取原則:達到或超過我校錄取控制線且技能測試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總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時,按考試成績總分排序,擇優錄取;考生考試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課、文化課、技能測試。
財經商貿類考生可以填報一個專業志愿、二個調劑志愿。當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進行調劑,調劑原則為專業優先。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按照我校錄取原則進行錄取。
4.符合免試錄取政策的考生,需參加我省2017年本科對口和分類考試文化素質測試網上報名。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網下載《2017年銅陵學院對口升學考試加分(免試)申請表》(見附件),將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申請表格交市(含省直管縣)教育局審查,并在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復印件上蓋章。考生將考生報名信息表和經蓋章確認后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原件、申請表于現場報名時交我校審核。審核通過后,于3月10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合格,經公示無異議后,直接錄取。
5.錄取通知書發放和學生報到:錄取通知書由我校印制,將于8月初與普通高考錄取新生通知書一并發放。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取消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