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及報考指引搶先看
一、學校簡介
學院簡介:廣東職業技術學院是由廣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廣東省教育廳直屬公辦院校。學校現有禪城和高明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1127畝,建筑面積23萬多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約達6.5億元,圖書館各類藏書達到60余萬冊。目前設有8系3部,即紡織系、輕化工程系、服裝系、藝術設計系、機電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經濟管理系、應用外語系和公共課教學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繼續教育部。學校開設有60多個專業(含方向),面向國內十二個省份招生,目前在校生1萬4千多人。廣東省首家就業星級校和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二、2017年自主招生專業及計劃
1、面向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考生可以填報1-2個專業)
序號 | 招生專業 | 學制 | 招生科類 | 招生計劃 (人) | 學費標準 (元/年) |
1 | 現代紡織技術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2 | 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3 | 染整技術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4 | 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5 | 服裝設計與工藝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6 | 國際貿易實務 | 3 | 文理兼招 | 55 | 5250 |
7 | 軟件技術 | 3 | 文理兼招 | 55 | 6410 |
8 | 環境藝術設計 | 3 | 美術類 | 40 | 10000 |
9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美術類 | 50 | 10000 |
10 | 產品藝術設計(現代學徒制) | 3 | 美術類 | 40 | 10000 |
11 | 環境藝術設計(現代學徒制) | 3 | 美術類 | 30 | 10000 |
合計:10個專業,545個招生計劃 |
2、面向中職應、往屆畢業生(考生只可以填報1個專業)
序號 | 招生專業 | 學制 | 招生科類 | 招生計劃 (人) | 學費標準 (元/年) |
1 | 化妝品技術 | 3 | 中職 | 50 | 6410 |
2 | 服裝設計與工藝(現代學徒制) | 3 | 中職 | 50 | 6410 |
合計:2個專業,100個招生計劃 |
三、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三門學科成績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有一門學科成績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藝術類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3.報考美術類專業的普高考生:限招美術類,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兩門學科均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且2017年廣東省美術科統考成績在190分以上。
(二)中等職業學校考生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的應、往屆中職(含中專、職中、技校)畢業生。
2.中職階段所學專業與我校招生專業直接相關,并取得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則上為國家職業資格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考(或授權)的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或省教育考試院主考的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
對中職應往、屆畢業生的專業級技能證書要求及對口專業要求如下:
招生專業 | 對應中職學校專業 | 技能證書或專業 技能課程證書要求 |
化妝品技術 | 化學工藝、工業分析與檢驗、化工機械與設備、化工儀表及自動化、精細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加工工藝、美容美體、美發與形象設計、休閑服務 | 化學檢驗工、分析工、美容師、化妝師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證書。 |
服裝設計與工藝(現代學徒制) | 紡織技術及營銷、紡織高分子材料工藝、絲綢工藝、染整技術、針織工藝、服裝制作與生產管理、皮革工藝、服裝設計與工藝、服裝展示與禮儀、皮革制品造型設計、民族服裝與服飾 | 服裝裁剪工、服裝裁剪工/圖形圖像處理(PhotoshopCS2)、圖形圖像處理(CorelDRAW 11)、服裝設計定制工、高級營銷員、服裝縫紉工、服裝制作工、服裝生產跟單員、皮革加工工、紡織纖維檢驗工、高級營銷員、紡織面料設計師等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能等級證書。專業技能課程B級以上(含B級)證書、全國計算機高新技術考試類證書。 |
四、報考方法
(一)自主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的方式進行。
(二)2月10日-25日,考生憑2017年高考準考證號(如尚未參加高考報名,可在2月15日-20日到所就讀學校或所在市招辦補報名)進入我校官網首頁(www.gdptc.cn)點擊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飄窗進行網上報名(或直接錄入地址:http://120.24.59.10:8086/)。考生在我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輸入個人報名詳細信息,如實、清晰、完整地填寫報名表中各項內容,并上傳免冠藍底或白底彩色照片(建議直接用高考報名相片),信息不完整視作報名不成功。
(三)考生網上成功報名后,我辦在網上對考生資格進行初審,通過網上初審合格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一起交所在學校審核蓋章。考生所在各中學須認真審核學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在相關復印件上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審核員簽名并蓋學校公章確認。所有材料準備好后,將材料通過郵政EMS或順豐快遞到我校(地址: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瀾石二路20號廣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收件人:陳老師,電話:0757-83311534;郵政編碼:528041),同班或同校的同學建議統一打包快遞,離我校較近的考生也可直接將材料送到我辦。
(四)需提交的報名材料:(請按照以下順序堆疊裝訂)
1、面向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生
序號 | 材料名稱 |
1 | 我校報名系統打印的《2017廣東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表》(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2 |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3 | 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 |
4 | 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身份證在筆試時驗證原件) |
5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書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美術生需交美術術科成績單復印件(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6 | 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可以緩交,但要3月20日前交) |
2、面向中職應、往屆畢業生
序號 | 材料名稱 |
1 | 我校報名系統打印的《2017廣東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報名表》(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2 | 《2017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正式報名信息表》(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3 | 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 |
4 | 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復在一頁A4紙上,身份證在筆試時驗證原件) |
5 | 注明所讀專業名稱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證明原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 |
6 | 專業技能證書復印件(注明與原件相符并加蓋考生所在學校公章) |
7 | 廣東省普通高考考生體格檢查卡(可以緩交,但要3月20日前交) |
(五)繳交考試費
1.考試費收費標準
普通高中考生綜合文化考試費:120元/生;
中職考生綜合文化考試費(含綜合文化知識考試+專業綜合理論考試)120元/生,職業技能考核80元/生。兩項合計共200元/生。
收費標準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考術科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號》[粵價函〔2010〕79號];《廣東省物價局關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新增收費標準的復函》 [粵價函〔2003〕63號])執行。
2.繳費方式
請考生在自主招生報名時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網上稍后發布的收費指引。
(六)報考流程圖

五、考核辦法及考試時間安排
(一)資格審查:
學校成立考生資格審查小組,對報考考生所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全部獲得參加筆試資格,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審核狀態。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根據報考對象的不同,學校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的考試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題和組織實施。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滿分值為2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值為100分。
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基礎考試(含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考試形式,文化基礎知識和專業綜合理論、職業技能考核的權重比例為4:3:3。中職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500分,其中文化基礎考試滿分值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值為150分,職業技能考核滿分值為150分。
(三)考試地點、時間:
考試地點:廣東職業技術學院禪城校區(具體見準考證安排)
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質考試考試在3月4日上午進行。普通高中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時間安排請留意屆時我校招生辦安排和指引。普通高中考生綜合文化考試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考試內容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面試方式。
中職考生綜合文化(含綜合文化知識考試+專業綜合理論考試)、職業技能考核在3月4日一天完成。中職考生綜合文化考試的考試內容涵蓋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職業道德基本要求、人際交往基本常識、漢語言寫作基本能力、專業綜合理論等技能型人才必備的實用性知識要求。綜合文化考試采用筆試的方式,職業技能考核采用實操方式。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獲得廣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技能大賽獲一等獎或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畢業兩年內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試錄取;獲省賽二、三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報考我校與獲獎項目相應或相近專業,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可免考“技能證書”,但仍需參加文化基礎知識考試和學校規定的測試,按正常的錄取程序進行錄取。
符合中職技能大賽獲獎免試、免考“技能證書”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向我院提交獲獎證書原件,我校將提交省教育廳核實并組織相關認定,核實認定結果符合免試或免考“技能證書”的,我校將在招生信息網公示,公式無異議的予以正式認定免試或免考“技能證書”。
(四)考試大綱: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六、錄取規則
(一)執行教育部規定的“院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的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二)錄取辦法:按不低于測試卷面總分的50%劃定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所報考專業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低于60分或職業技能考核成績低于90分者、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我校根據綜合文化考試成績,依據考生所填報的第一志愿按照招生計劃1:1.1的比例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考生名單,若第一志愿名額未滿則從第二志愿增補。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專業名次順延錄取至招生計劃額滿為止,某專業生源不足時可以申請調整計劃到生源充足的專業。
(四)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
七、新生注冊與復查
(一)經我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學校。
(三)收費方式:留意我校招生信息網上稍后發布收費指引。凡是沒有繳交考試費用的,不予參加自主招生考試。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 0757-83311534(兼傳真)
聯 系 人:沈老師、 陳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