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選拔辦法_廣州體育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招生簡章
六、招生選拔辦法
考生錄取總分按文化素質考試和體育術科測試兩門科目的考試成績累加合成。錄取時,同時按總分不低于兩門科目滿分值之和的50%(即150分)、體育術科測試分不低于該科滿分值的60%(即60分)劃定總分和體育術科測試分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在分數線上,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總分相同時體育術科測試分高分者優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確認為正式錄取。學校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網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