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商學院春季招生面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6】56號)文件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試實施辦法》(滬教考院高招【2016】42號)文件精神,為提升應用型本科人才的培養質量,走特色發展之路,2017年我校“酒店管理”和“工商管理”兩個特色專業繼續實施春季招生,旨在通過春季招生的面試環節,選拔熱愛專業、綜合素質高、具有相關職業發展潛能的優秀學生。
為確保春季招生考試改革工作順利完成,學校制定了招生章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精心組織、嚴格管理、規范操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