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錄取_綿陽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八章錄取
第十六條錄取
1.考生的基礎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
3.考試總成績計算
(1)報考“工業分析技術”、“建筑材料工程技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機械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動漫制作技術”、“軟件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產品藝術設計”、“廣告設計與制作”專業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
(2)報考其它專業的考生考試總成績為:“文化考試成績×60%+綜合測試成績”。
4.學院以各專業參考人數中“文理科”與“對口高職”考生比例及招生計劃確定兩類考生錄取人數,并依據考試總成績劃定錄取分數線。
5.所有考生按照專業志愿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額滿為止;特長生錄取數不占相應專業計劃。
6.具備免試錄取條件并辦理免試手續的考生可免試,按專業志愿錄取(占相應專業計劃)。
7.“特長生”將以文化考試成績單獨劃線,按照特長項目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8.所有專業參考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數的120%,將按實際參考人數的85%錄取。
9.按上述第十四條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經審核確認后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0.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公示七日,并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確認無異議后上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核準備案并辦理相關錄取手續,然后寄發錄取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