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_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方案
六、錄取
考生的政考意見和體檢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采集的信息。
1、2017年3月31日,報名錄取組根據考生的成績,遵循“分類劃線,分類錄取”的原則,分別劃定普通類、中職類、特長類最低控制線。并在各類計劃中順序錄取。
2、考生必須全部參加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方具有錄取資格。單獨招生錄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顧政策。
(1)
普通類(綜合素質面試專業)
文化成績與綜合素質面試相加為考生總成績,劃定總成績最低控制線,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
中職類、普通類(技能測試專業)
劃定文化考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最低控制線。按照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3)特長類
分別劃定特長類考生中普通考生和中職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最低控制線,統一劃定特長測試成績最低控制線。按照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4)特長成績優異的考生,按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錄取;未達到特長成績優異、符合基本錄取條件的考生,按填報的第二專業志愿錄取。
3、2017年4月1—7日,報名錄取組將各專業錄取最低分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院門戶網站上公示。
4、2017年4月8—9日17:30,愿意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攜帶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學院辦理放棄錄取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放棄本次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
5、2017年4月13日前,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6、被學院單招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錄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考生被正式錄取后,不再參加當年的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考試,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