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其他事宜_成都藝術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考試方案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學校正式錄取后,入學后享受普通高考統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畢業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文憑。凡參加我院單獨招生并被錄取的學生不能轉專業、不能轉學。
(二)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專科招生計劃。
(三)錄取過程中若出現專業計劃和計劃類別不平衡,學校可根據實際報考學生情況在計劃范圍內平衡專業計劃及計劃類別。
(四)我院單獨招生錄取工作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