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其他事宜_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十一、其他事宜
- 1.考生被學院正式錄取后,與普通高考及對口招生錄取新生一視同仁;按相關政策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對口高職招生全省統一考試及錄取;不得轉入其他學校。
- 2.若單獨招生計劃未能完成,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轉為四川省普通高考類招生計劃。
-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 聯系方式
部 門: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崇慶南路230號(成都校區) 四川省綿竹市二環路東段89號(綿竹校區)
微 信 號:SCWHCM_D
電 話:028—8231 2000 028-8238 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