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_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單獨考試招生簡章
四、錄取規則
(一)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
(二)考生體檢要求按照國家三部委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對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四)對體檢合格,報考考試二類(交通運輸、能源動力與材料等所涉及專業)空中乘務(乘務方向)專業并取得我院單獨組織的面試合格證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外、語、數成績錄??;報考考試三類(裝備制造等所涉及專業)、考試十類(電子信息等所涉及專業)相關專業的考生(含對口機械類和對口計算機類),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數、語、外成績錄??;報考考試四類(食品藥品與糧食等所涉及專業)中食品加工技術(焙烤食品加工技術方向)專業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語、外、數成績錄取;報考考試五類[公共管理與服務、旅游、公安與司法(公安專業除外)等所涉及專業]、考試八類(藝術等所涉及專業)專業的考生(含對口旅游類)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語、外、數成績錄取;報考考試六類[教育與體育(體育專業除外)、新聞傳播等所涉及專業]專業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外、語、數成績錄??;報考考試九類(財經商貿等所涉及專業)相關專業的考生(含對口財經類),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時根據文化考試成績依次按語、數、外成績錄取。
(五)除商務英語和商務英語(跨境電子商務方向)專業限招英語考生外,其它專業語種不限。
(六)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和導游專業要求:五官端正。
(七)未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導游或酒店管理專業面試或面試確認不適合從事該專業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不允許填報上述兩個專業(對口旅游類考生除外),如因填報導游或酒店管理專業而導致其他專業未能被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八)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器種不限。
(九)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唱法不限。
(十)舞蹈表演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十一)歌舞表演專業要求:招收舞蹈類考生,五官端正,體型勻稱,身高男:165cm以上,女:160cm以上。
(十二)空中乘務(乘務方向)專業要求:身高男:170-184CM,女:160-175CM;五官端正,身體勻稱,面目無明顯疤痕;無精神病和傳染病史;無犯罪記錄。
(十三)由于空中乘務(乘務方向)專業為校企共建專業,學院為北京華航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訂單培養,需考生在報考之前到秦皇島職業技術學院參加由該公司組織的單獨面試,取得面試合格證,否則不予錄取。具體面試時間、方式等安排請隨時關注學院網站。
(十四)學院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缺額計劃將轉為河北省普招計劃。
(十五)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對口招生考試及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