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諾丁漢大學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優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推進浙江省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改革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等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僅限于浙江省。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寧波諾丁漢大學是中國教育部批準的中國第一所引進世界一流大學優質教學資源、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校區的中外合作大學,由英國諾丁漢大學與浙江萬里學院合作創辦。學校采用全英文教學,教材從英國諾丁漢大學引進,師資全部由英國諾丁漢大學選聘,采用英國諾丁漢大學教學質量評估體系,共享英國諾丁漢大學網絡和教學資源,所有學生均有機會參加不同類型的海外學習項目,共同頒發英國諾丁漢大學和寧波諾丁漢大學文憑。畢業生高質量升學就業,受到全球知名企業和頂尖學府的青睞,是一所中國最國際化的大學。
學校代碼:浙江省代碼:0182
學校性質: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頒發證書:1)英國諾丁漢大學學士學位證書(經中國教育部驗證與英國諾丁漢大學本部文憑完全相同)
2)寧波諾丁漢大學學位證書 (中國教育部監制)
3)寧波諾丁漢大學畢業證書 (中國教育部監制)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寧缺毋濫。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廣大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監督電話:0574-88180000轉8395。
第四章 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及報名方式
第八條 招生計劃及專業:
2017年招生計劃為80名,具體招生大類和專業分配如下:
第九條報名條件: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往屆生為P等)以上,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考生均可自行申請報考:
應屆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科目中7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中語、數、外不能出現C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
往屆生: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有科目中7門(含)以上科目為A等,其中語、數、外不能出現C等,其余為C等(含)以上;其中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合并取等級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
第十條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請登錄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網http://www.nottingham.edu.cn/cn/ug/, 進入“三位一體” 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根據提示完成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2. 材料上傳:網上提交申請后,申請人將所有報名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材料含:
(1) 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中學公章的《寧波諾丁漢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
(2) 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僅限高中階段的市級以上獲獎證書);
(3) 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3. 書面材料:考生網上報名成功且資料上傳齊全后,無需郵寄書面材料,但學校有權向考生索取書面材料作為審核依據,請考生留好備份。
第五章 選拔程序
第十一條材料審核: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委員會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通過評審的考生名單。評審結果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考生也可通過學校招生報名系統查詢。
第十二條 綜合測試:通過評審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測試,綜合測試的語言為英文,主要考察學生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批判性思維、溝通交流能力等。學生先統一參加筆試,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4的比例篩選部分學生進入面試環節。綜合測試結束后,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屆時考生可通過學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
第十三條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四條時間安排:
1.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13日上午9:00至5月4日下午16:00
2. 材料評審時間:5月5日-5月8日
3.評審結果查詢: 5月9日起
4. 綜合測試準考證打印時間: 6月9日起
5. 學校綜合測試時間:6月11日
6. 入圍名單公布及綜合測試成績查詢時間:6月19日起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五條入圍考生必須參加2017年高考報名和考試,考生的高考成績須不低于2017年普通高考一段線的90%(含)以上(按四舍五入方法計算)。
第十六條錄取批次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在填報高考志愿時須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中將寧波諾丁漢大學填寫為第一志愿,否則無效。填報的專業志愿須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范圍內,考生須滿足各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十七條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3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總分、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
第十八條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換算如下表: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 7A | 8A | 9A | 10A |
成績折算(分) | 85 | 90 | 95 | 100 |
注:往屆生的“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門合并取等級高的一門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級,再進行折算。
第十九條專業投檔辦法: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被調劑考生須滿足未滿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錄取到未滿專業,直至滿額。
第二十條若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標準等事項
第二十一條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正式學籍。
第二十二條報考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收取報名費:人民幣110元/人。
第二十三條通過“三位一體”錄取學生的學費、住宿費、書費等與我校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費用一致。
第二十四條 通過“三位一體”錄取的學生進校后與高考統招錄取的學生享受同等的轉專業政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六條其他注意事項考生請及時關注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系統網上相關信息。
第二十七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波市鄞州區泰康東路199號 郵編:315100
聯系部門:寧波諾丁漢大學招生與就業發展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4-88180000 轉8668,8655,8470,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