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錄取原則_鄭州財經學院2017年單招招生章程
十、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基礎綜合考核、職業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的總和,分專業科類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偡窒嗤目忌绰殬I潛質與綜合素質考核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依次排序。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5月份,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網站主頁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