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辦法_鄭州旅游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實施方案
七、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
(一)錄取原則
1、考生成績由考核成績(考核成績為文化基礎考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照顧政策加分和專業技能加分三部分組成,三項成績相加即為錄取總分。
2、高中生源考生與中職生源考生按招生計劃分別進行錄取。分專業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為止。同分的考生按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同分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3、單獨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按2017年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照顧加分政策執行。
4、專業技能加分
如考生有以下幾種情況的,可參照我院各專業錄取具體要求,持相應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根據各專業加分規定給予一定的加分。
(1)持有市級及以上技能或知識競賽獲獎證書者。
(2)持有和報考專業有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者。
(二)錄取流程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4月14日起預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