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和辦法、新生待遇_武威職業學院2017年單獨招生章程
錄取原則和辦法、新生待遇
七、錄取原則和辦法
(一)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招生辦公室的領導下,由我院組織實施。
(二)面向58個連片貧困縣計劃實行單報志愿、單設批次、單獨劃線,采取提前投檔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過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專項計劃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我院2017年單獨招生錄取控制分數線。
(三)面向全省計劃考生將按照考生單獨招生的綜合成績,依專業招生計劃數,確定比例劃定錄取分數線;錄取過程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成績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我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甘肅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滿后,審核通過的考生由甘肅省招生辦公室備案,之后在學院2017年錄取名冊上蓋章生效。
(五)凡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甘肅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普通高考和甘肅省中職生對口升學考試。
(六)錄取結果可從我院網站《新生錄取查詢系統》上查詢。
(七)考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我院招生辦報到注冊,否則視為放棄,取消錄取資格。
(八)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能轉入其它學校。
(九)對單獨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新生待遇
(一)單獨招生計劃納入我院2017年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招生計劃總數內,錄取數據由甘肅省招生辦公室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管理庫。通過單獨招生進入我院的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同等對待,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書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二)58個連片貧困縣錄取新生和面向全省計劃錄取的新生,入學報到時根據本人意愿遷轉戶口,就業報到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所在省、市(州)。單獨招生新生在校學習期間不轉學,不轉專業。
(三)畢業生可持由省教育廳驗印的就業報到證參加生源所在地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或“三支一扶”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