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監督機制_中國人民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六、監督機制
1.為維護考試招生公平公正,確保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我校實行內部和第三方雙重監督機制。內部監督由學校監察處負責,監察處制定自主招生監督細則并全程監督自主招生選拔。第三方監督由我校聘請的社會監督員組成的社會監督委員會負責,社會監督員有權參與自主招生選拔過程并提出意見。考生及家長如對自主招生選拔過程有疑義,可直接向監察處反映(電話:010-82509918),也可向社會監督委員會反映(可通過網站查詢我校社會監督員名單)。我校在接到關于自主招生的反映后,將在15日內向相關人員作出答復。
2.我校初試入圍名單、復試入圍名單、資格生名單和錄取名單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在我校陽光招生信息平臺、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示。此外,我校還可公開推薦人姓名和與推薦理由直接相關的社會身份,接受社會監督。
3.中學應按要求公示其推薦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4.評委名單和面試順序通過抽簽隨機確定。
5.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